班级合唱是个什么概念呢?音乐词典是没有这个词条的。按我的理解,就是音乐教学方式,是学校课堂教学的一种,应当成为音乐教育的日常。而在高中和大学,班级合唱是多彩校园文化的重要担当。按说,只要唱得好,合唱团来自何方,如何组合本不应该成为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目前大家还将其作为新生事物,对其实质意义的理解存在模糊和不足,甚至分歧。尤其作为一种选拔和荣誉评比,必然引发公平公正、方式方法之类的社会问题的衍生。在美育领域讨论这个问题,表面显得无趣,但大家都在议论,也说明是不可以忽略的积极议题。
我们知道,艺术合唱是非常难的事情,既是集体文娱活动,更是艺术创作,因为这一活动提供的是审美品质的艺术作品。合唱虽为舶来艺术形式,却也是最普适的大众文化。从20世纪初的学堂乐歌开始,近百年的合唱文化在我国已经有着长足的进步。一直以来,人们深信合唱的审美品质和集体创作的合作精神,因此将合唱纳入音乐教育内容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合唱艺术普及到班级,是个非常诱人的音乐教育宏愿。不过,合唱的训练和学习中,专业化、艺术化是自觉、不二的追求路径,比起独唱的个性化释放,合唱的合作要求实在是太苛刻。班级合唱固然不能等同于低水平的齐唱和喊唱,但多声部合唱在基础教育的班级教学中仍然是美好的想象多于客观实际。说实在话,就目前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即使在师资条件较好的东部地区和大城市里,仍然难以达到理想的展示要求。这个现实前提不能忽视。
当然,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也不能成为其进入展演的反对理由,只要方向是对的,向前走是必须的。那么,在美育框架下班级合唱的意义是什么呢?弄清楚这个认识,有助于对展演的意义的理解。
首先,班级合唱是“音乐为人人”的音乐教育思想的积极体现。艺术教育常常在统一教学和尊重学生个性之间形成困惑,这种教学形式无疑是较好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之一。其次,班级合唱是音乐表演(合作)、和谐体验(互相聆听),以及集体创作(成就感)的机会。既然将班级合唱作为普遍的教育教学要求写进课程目标,不拘一格地以多种形式促进和落实也就顺理成章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班级合唱的目的是为了音乐教育,不是形式至上的艺术追求,也不意味着班级合唱可以不顾艺术质量,急功近利随之滋生也未可知。
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耳边萦绕的是法国电影《放牛班的春天》中那天籁般的美妙歌声。须知,那是电影作品,切不可以为那是轻易就能做到的事情。脚步须放慢一点,接受任务的班级、指导老师、主管领导、活动主办方要形成相对统一的看法。将班级合唱列入“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按照主办方活动原则,目的是“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也就是说,将班级合唱列入展演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落实,也是一种展示的平台,与一般的教学交流展示一样,本来就是常规工作。引起大家的议论,恐怕更多不是因为这一项目该不该纳入展演活动,而是“应当怎样办”,以及学校应如何应对所产生的疑虑。
无须讳言,集中一个高大的平台进行交流和展示,客观上是一次强度极高的聚焦和亮相,必然有荣誉和自豪感的负担,难免会带来一定压力,压力迫使遴选和推荐过程存在操作上的复杂性。譬如被选中的班级为此不计成本地进行“精心准备”,带来功利性的攀比等。这是需要防范的,但是又难以甄别和防范的。阐明展演与比赛的区别,示范作用有必要,但保护参与的积极性和鼓励合唱美的多样追求更为重要。如果非得评出一、二、三等,规则的制定就是很考验人的环节。决出胜负,表面上是鼓励了优胜者,却冷落了积极参与者。这对基础不一、地区差异极大的基础音乐教育,是需要谨而慎之的,要避免赢得一时的热闹虚荣,输了音乐教育本身。
如果明确了班级合唱的意义,那么就要看这项展示是否能促进其意义的增长了。因此,展演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给予一定的内容和价值观引导即可,不必大一统,更不必试图设定固定的形式和标准来试图匡正和规范。
诚然,我们已经有了较充分的条件进行教育实践的各种探索,一线的音乐教师表现出相当的胆气和逐渐开阔的视野,但教育行动中思考环节尚有待加强。音乐教育要实现现代化,就要有意识地提炼教育理念,建立教育思想体系。认识层次上统一了,这种停留在实践形式上的疑虑和争议就会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