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乐结构问题。音乐结构和其它艺术的结构是不一样的,它是在一个时间过程中展示的,但是就中西音乐来说,一是展示方式不同;二是“调式”和“调性”的差异。“调”是指音和音之间的关系,构成音列的基本的特征。中西音乐都十分讲究,也是音乐创作的重要概念。“和声”指多个声音同时发响,“和声”作为西方音乐思维来说,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假如没有“和声”思维,西方很多音乐的价值就比较弱,但对中国音乐而言则不同。“复调”是相对旋律来说的,旋律就是单声部,“复调”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旋律同时进行,构成了多声部的一种方式。
中西音乐结构比较,“曲式结构”的差异。西方音乐结构强调逻辑性,它是建立在对立统一的系中,所以西方音乐富有哲理。中国音乐是一种散体性结构,它不追求内在张力,而是更多考虑是一种自然的融入,主要利用多段连缀原则,表现一种自然的流露。欧洲音乐“曲式结构”的特点。在欧洲音乐中,最高的曲式形式就是“奏鸣曲式”。如何衡量这部作品是否构成交响乐这个概念、这个体裁,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个乐章是要用“奏鸣曲式”来写。“奏鸣曲式”结构原则是对立统一,建立在矛盾的提出、矛盾的激化和矛盾的解决这样一个变化过程当中,所以这样一种结构就比较容易体现一种戏剧性、哲理性。西方“奏鸣曲式”的逻辑性主要体现在:第一就是呈示部,呈示部里头有两个主要主题,一个主题是主部主题,一个是副部主题。这两个主题,必须要建立在对比的基础之上,是一个对立性的主题,包括材料对比,比如柴可夫斯基《第六“悲怆”交响乐》第一乐章,它的主部主题是焦躁、不安,它的副部主题抒情的,显然两个主题形成材料的对比。调性”对比。比如主部建立在某一调上,副部必然是建立在另一调上,形形对比与矛盾,展开部利用呈示部所提出的矛盾通过转调的手法使这对矛盾激化。利用再现部,把主部和副部的“调性”进行统一。所以对立统一的音乐发展逻辑,是“奏鸣曲式”的结构原则。
西方音乐“回旋曲结构”,从曲式结构图示可以看出,A—B—A—C—A—D—A—,不断变化,永远是围绕,环绕着A这个主题在进行,这个结构原则有对比也有统一。比如莫扎特《钢琴回旋曲》A部是主题,是完整的一个乐段。这是B,变化,再回到A段,但质体不一样,发生微妙变化,再次回到A。可以看出“回旋曲式”,它是通过各段变化与主题不变的关系体,现出一种对立统一。
西方音乐“变奏曲结构”,体现作曲家才能的结构形式。所以在西方音乐史上,音乐大家都写过“变奏曲”,贝多芬32首变奏曲,把一个主题做32次变化,可见作曲技术是非常高超的。比如莫扎特的变奏曲,“变奏曲”有一个特点,每一个变奏都是完整的终止,有种结束感。变奏一,大家听高音在跑动,但它的核心音低声是一样的。变奏二,“变奏曲式”是在核心音调或者核心特征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发展与变化,体现对立统一。
中国音乐是散体性结构,线性结构,多段连缀体结构”,图示是A、B、C、D、E、F。比如《十面埋伏》古曲,琵琶曲,都有标题,几段都是不一样的每段有独立的音乐方式,通过音乐之间关联,这种关联不是逻辑关联,而是靠结构来进行整合的,用情感的发展变化来达到统一。
关于调式和调性的差异问题。中国音乐强调调式变化,比如中国是“五声调式”,“宫调式”,1 2 3 4 5 6;“商调式”,以2为主音,“角调式”以3为主音,“徵调式”以5为主音,“羽调式”以6为主音。中国音乐是建立在“调式”的变化,即宫调变化的基础上来进行发展的,强调横向关系,利用音顺与主次变化来体音高关系。西方音乐强调“调性”变化,“调性”是“调式”音高变化。比如同是C大调、C大调上方5度是G大调,下方5度是F大调。这种转调的方式是西方音乐发展的重要手段。
关于“和声”问题。“和声”就是几个音同时发出,强调音与音之间的关系。纵向和横向关系。就是几个声音同时发声。西方对“和声”学的研究早在十七、十八世纪,“和声”学是音响科学和音乐审美体验一种结合。西方音乐如果缺了“和声”,其生命力和存在的价值就要弱很多。所以西方音乐即便是一首歌曲,都有丰富的“和声”,比如钢琴就十分注重横向“和声”的变化。比如贝多芬《悲怆》奏鸣曲的第一乐章的引子。
中国音乐总体上看是“单声结构”,但也有多音表现,这种表现缺乏功能性,没有“和声”体系在支撑,是一种自然的多声结合。民乐中的笙、古筝等,虽有很多声音一起发响,但是这种“和声”仅仅是一种陪衬,没有“和声”的紧张力度,它不需要去解决和变化。
关于复调问题。“复调”就是多声部的概念,也就是几个声部同时进行,中西“复调”也是有很大变化。在西方音乐中,“复调”音乐展开的生命力和生命线。交响乐的高潮往往是出现在多声部,即赋格,就是赋调音乐的最高形式赋格曲,就是音和音之间的追赶。就是各自独立的旋律同时进行,是西方音乐结构的重要特征。中国音乐从总体上看是单声部,中国的音乐思维是线性思维,多种乐器合奏也有,比如《江南丝竹》等,但是这种合奏往往是相同的旋律做一些细微的加花变化,叫做“支声复调”,所以中国传统的“复调”概念就叫“支声复调”。欧洲“复调”大师巴赫是最有影响力。
关于音乐观念差异问题。从体裁上看,西方有大量的无标题音乐,绝对音乐和纯音乐。西方交响乐、协奏曲、奏鸣曲、组曲、变奏曲等本身就是作品的名称,所以在西方音乐当中存在着许许多多脱离具体作品标题的一种题材。在十九世纪浪漫派标题音乐出现之前,绝大多数的音乐都是纯器乐。
中国音乐则不同,从古至今,绝大多数音乐它都带有文学性标题。如古琴的古谱,都有题解、文字标明、标示,标题,《高山流水》、《寒鸦戏水》。以自娱性为主,修身养性。中国乐器没有形成纯音乐的题材,所以和西方的纯音乐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关于音乐审美问题。中国音乐在审美上的特点:
一是以线性思维为主的音乐审美形态。中国古代移宫转调理论非常发达,但是没有形成系统的作曲理论,中国音乐多以旋律表现为主,即便是“复调”多声部,它也是“支声复调”,缺少多种声部的结构。以线为基础的立体化,是一种平行结构,如《潮州音乐》,巴赫的《三部创意曲》,每个声部在交叉的进行,各自独立。中国的音乐经验多于科学。中国古代的作曲家,不是依靠技术去做,理论去写,而是凭经验,直观多于逻辑。不是靠音和音之间的关系、结构来构成音乐,而是一种自然的流露,人的自然之情的表露多于科学的总结,讲究的是一种人文
二是中国音乐体现一种“重情”、“重心”和虚的意境,琵琶、古筝、三弦、柳琴、阮,大阮、中阮、小阮等,很有特色,音和音之间似乎是不连贯的,在音和音之间留有距离和空间,让你去想象、去体验,需要用心去感受、去填补那种真实的音响的空白。
从审美意义上说,中国音乐体现出儒家的审美理想,美和善的统一,礼乐思想,就是把礼和乐结合起来,把道德规范的东西和艺术、文化结合在一起。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诗经》、《楚辞》,汉代的《相和歌》,唐代的《曲子》、《变文》,宋代的《词曲》,元代的《说唱》、《戏曲》,明清的民间歌曲、《说唱》和《戏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几乎是一部歌曲史。中国器乐音乐确实缺乏独立性,更多是一种象征、隐喻表现,比如《梅花三弄》,是一部古琴曲,以梅花抗严寒、傲风雪的性格来比喻人的性格高尚和纯洁。嵇康的《酒狂》,借对《酒狂》的表现来暗喻当时文人的一种品格。
道家的观念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也产生很大影响:一是体现在物我同一、情景相即的审美追求。中国古曲当中,90%以上的标题都是自然标题,《高山流水》、《月儿高》、《海青拿天鹅》等;二是体现一种独白自娱的境界。中国传统音乐的审美特征,实际上体现种儒道合一人文精神。强调人的情感,人的情感自然流露,强调心的艺术,它不是通过科学方式来建构音乐,而是通过人的感情需要结构空间来发展的。音乐是心灵的语言
中国音乐从思维方式来看。中国传统音乐确实缺少科学的思维,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确实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用古琴去表现信息社会的快节奏那就显得很难,如何变化,仅从中国文化中进行近亲繁殖也是很危险的。所以,中国传统音乐,必须要吸取西方传统的和当代的以及其他民族精华,不断来完善自己。中国弦乐在西洋管弦乐队中,往往是充当一种色彩乐器。
每一个人应该去欣赏多样化的音乐,去感受不同的世界。音乐的本质是通过声音能表达一种艺术,是情感艺术,但其形式交不是情感,而是如何渲染一种情感,把人带进音乐里去,但在音乐构成中,中西音乐表现是不同的。西方音乐中科学含量是很多的,结构也是复杂的。比方说很多业余作曲家写歌曲,但要写一部交响乐,或者写一部钢琴作品,是不可能的。“和声学”技术理论,是音响科学和审美经验的结合,没有审美经验,也是不行的,一方面要运用技术,按照它的原理;其次要创新。
庄子把声分为三类,有人籁、地籁和天籁之音。可以听得懂风声和雨声,也可以听得懂山崩和海啸,但对音乐来说,听到一音乐在演奏,不同的人会浮现不同的场景。庄子关于音乐的最经典的一个观念就是大音希声,认为真正好的音乐是没有声音的。这是指真正的音乐是与人心共鸣的,存在于心。现代音乐先锋派作曲家约翰•凯奇,写了一部作品《4分33秒》,是一种新的美学追求,此时无声胜有声。假如和中国哲学“道”结合起来,可能是跟庄子的大音希声是有关的。不要做作曲家和演奏家的奴隶,在4分33秒的过程中,自己去捕捉各种声响,包括现场的各种声音和各自内心所感受到的,心里所听到的声音。所以庄子他所谓大音希声,实际上是体现一种追求。所谓天籁、地籁,天、地实际上,也就是音乐在天地之间,靠人的心灵去感受音乐,是最伟大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