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音(Sound,Voice)
是一种物理现象。物体振动时产生音波,通过空气传到耳膜,经过大脑的反射被感知为声音。人所能听到的声音在每秒振动数为16-2000次左右,而使用到音乐中的音(不含音),一般只限于每秒振动27-4100次的范围内。音的高低、强弱、长短、音色取决于物体的振动。
2:音色(Tone-color)
指音的感觉特性。发音体的振动是由多种谐音组成的,包括基音和泛音,音色是由泛音的多少及泛音之间的相对强度决定的。人们区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乐的颜色分为人声音色和器乐音色。人声音色分高、中、低音,并有男女之分;器乐音色中主要分弦乐器和管乐器,各种打击乐器的音色是不同的。
3:共鸣(Resonance)
共鸣指的是一种振动。当一个发音体振动时,引起了其它物体的振动,并发出了声音,产生了共鸣。
4:基音(Fundamental tone)
物体振动时所发出的频率最低的音是基音,其余的为泛音。基音决定音高。
5:泛音(Harmonic overtone)
除了发音体整体振动产生的最低的音是基音,以基音为标准,其余1/2、1/3、1/4等各部分也是同时振动,是泛音。泛音的组合决定了特定的音色,并能使人明确地感到基音的响度。乐器和自然界里所有的音都有泛音。
9:音域(Compass)
人声或乐器所能达到的最低音和最高音之间的范围就叫音域。音域可分为总的音域和个别音域、人声和乐器音域。
10:调性(Tonality)
调性指调式类别与主音高度。在乐曲中,主音是旋律、和声的核心,其它音与之发生从属关系最后中止在主音上。这样的乐曲就是有调性的乐曲。
11:音阶(Scale)
指调式中的各音,从以某个音高为起点即从主音开始,按照音高次序将音符由低至高来排列,这样的音列称为音阶。音阶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我们今天所说的音阶,就是以最普遍的大音阶(大调)与小音阶(小调)为主。
13:大调(Majormode)
调式的一种。七声音阶,其相邻二音的间距分全音与半音两种。其音阶除第三、四两音间与第七、八两音间为半音外,其余均为全音。大调的色彩较为明朗。
小调(Minormode)
调式的一种,七声音阶有"自然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现代小音阶"四形式。小调的色彩一般较大调黯淡,常用来表达悲哀、忧郁的情绪。自然小调(小音阶)的二三两音间与五六两音间为半音。
14:纯律(Just intonation)
与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阶中各音与主音的关系均为纯音程。由于这样形成的半音无法分平均,所以不能随便转调,现已被历史所淘汰。
15:主音(Key-note)
调式音阶里的第一音。十二平均律(Temperament)音律的一种。把一个八度音均分为十二个半音,半音的音程都是相等的。钢琴、竖琴等乐器均按此律定弦。
16:半音、全音(Semitone、Wholetone)
将一个八度音分成十二等份,每一份为半音,两个半音相当于全音。半音相当于小二度,全音相当于大二度。
17: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Consonant,Dissonance)
根据协和的程度可分为完全协和音程(纯1、4、5、8度)和不完全协和音程(大、小3、6度)。除此之外都是不协和音程。
19:十二音体系(tweleve-tonesystem,tweleve-notesystem)
现代派作曲手法之一。由奥地利作曲家勋柏格于1921年创立。作曲家放弃传统的调式、调性与和声体制,将半音音阶中的十二个音任意排成一年音列,然后以倒置、逆行等技法加以处理,除非所有的音都出现过,否则任何一个音不得重复。
23:不定音高(inderterminate pitch)
乐曲中所采用的没有明确音高的声音叫不定音高。实为噪声,原不属于乐章范围。现代派作曲家常用之,如锯木声、折纸张声、打字声、扫地声、敲击声、嘘声、呼啸声等等。
24:不对称节奏(asymmetric rhythm)
又称"复节奏"(polyrhythm)。在同一乐句或小节中,各声部的节奏不相一致;或在同一小节中,组成各节拍的时值不相一致。广义言之,复调音乐都属于奇异节奏。现代派作曲家所用的奇异节奏,是一种高度复杂化的节奏。
25:切分音(synopation)
变换小节中强弱拍位置的一种节奏。其形成的格式如下:
(1)、弱拍音延续到强拍位置;
(2)、休止强拍位置;
(3)、弱拍音改为强拍。
26:无调性(atonality)
指乐曲的构成没有一定的调性基础。
27:平行五度(parallel fifths)
乐曲的两个声部隔开纯五度作平行进行。十五世纪以来,在对位与和声上都规定应避免平行五度之出现。
28:平行减七弦(parallel diminished seventh)
和弦进行的方式之一。减七和弦由四个音连续小三度叠置而成,其特点是无明确的倾向性。减七和弦连续出现而不加解决,就是"平行减七和弦"。
31:主调音(tonic key note)
调式的中心音称为"主调音"。
32:主调音乐(homophony)
复调音乐及单调音乐的对称。多声部音乐的一种。以一个声部作旋律(曲调)进行,其余声部居于和声衬托的地位。
33:半音音阶(chromatic scale)
相邻二音的间距为"半音",谓之"半音音阶"。
34:全音音阶(whole-tone sacale)
相邻二音的间距皆为全音,谓之"全音音阶"。
35:华彩段(cadenza)
插于乐曲尾处的辉煌的即兴演奏段落。由独奏者即兴展示其演奏技巧。作曲家与演奏家常为他人的作品写定华彩段。
36:声部(part,voice)
指重唱、合唱、重奏、合奏乐曲中同时进行的各旋律线。如弦乐四重奏有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四个声部;混声合唱有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个声部。
37:转调(modulation)
乐曲在进行中变换调性。转调是重要的作曲手法之一。简单的转调常在近关系之间相转。
39:和声(harmony)
不同高度的乐音同时发声,谓之和声。和声学的研究对象为:和弦的结构、和弦的连续法则、和弦在乐曲上功能属性、和声学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41:变和弦(alteredchord,Chromayticchord)
和弦的组成音中有不属于同调性的音出现,谓之变和弦。变和弦常作为转调的准备。
42:〖单调音乐〗(monophony)
单旋律的音乐。复调音乐及主调音乐的对称。即不附带任何对位声部、衬托句及伴奏等,只有一条单纯的旋律线。古代音乐及大多数民歌,都是单调音乐。
43:复调音乐(polyphony)
单调音乐及主调音乐的对称。由两个以上各自独立而又根据和声法则同时进行的声部组成的音乐。其性质与"对位音乐"(counterpoint)基本相同。
44:复对位(compound counterpoint)
凡对位音乐的各声部可以高低易位者,统称为复对位。复对位按声部数量可分为二重对位、三重对位、四重对位等。
45:音域(Range)
人声或乐器发声的音调广度,常以其高低两极音表示之。各种音域,其各局部的音质不相同,这种局部,称为音区(register),在人声则称为声区。
48:音调(Intonation)
某一时代、民族、地区、流派、作曲家特有的音乐风格。如言某民族或某的民歌音调。
49:音阶(scale)
音乐上所用的音,根据一定规律,在八度内按高低次序排列之,即成音阶。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皆有其独特的音阶。
50:美声唱法(belcanto)
声乐表演风格之一。十八世纪流行于意大利。演唱者追求音质的优美、自然与歌唱表演的华丽、辉煌,而忽视词意和感情等的表达。以运用美声唱法著称的作曲家有贝里尼、多尼采蒂、罗西尼等人。他们所作的歌剧常称为"美声歌剧"。
51:配器(orchestration)
作曲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指器乐合奏曲中各种乐器的配合。其内容要点为各类乐器性能、各类乐器的音色对比与配合效果、乐曲原音响统一效果。配器除用于初始写作之外,亦常用于现成乐曲配器,如将钢琴曲、重奏曲等,改编为管弦乐曲。
52:调式(mode)
据以构成乐曲的基础音列。其中一音为中心音,其余各音与该中心音具有依存关系。调式的中心音称为"主调音"。以主调音的音高表示调式,谓之"调性"。乐曲之构成而无一定的调性基础者,谓之"无调性";同时以两种调性为基础者,谓之"多重调性"。
53:旋律(melody)
不同高低与不同时值的音前后相连,即成旋律。旋律的要素一为音高,二为节奏。较原始的音乐公有旋律,甚至仅有节奏。现代音乐也有只求和声与配器等的新奇效果而忽略旋律的。
54: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Music Basic technique of expression)
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是:
(1).曲调旋律、节奏、拍子、速度;
(2).调、和声;
(3).力度;
55:音乐的分类(Music Type)
(一)音乐按声部和声部状况可分为:单声部音乐、.复调音乐、主调音乐。
(二)音乐按照性质分可分为:纯音乐、标题音乐、轻音乐、爵士音乐。